一纸预告书唤醒诚信:拖欠6年采暖费积案执结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0 10:56:00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一男子连续拖欠6年采暖费被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还玩起“失联”,当法官找到男子后,一开始对方还以各种理由想“耍赖”,当看到法官送达的《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告书》(以下简称《预告书》)后,男子态度立即转变,很快履行了执行款。

“感谢执行法官,我们已经收到对方拖欠的6年采暖费……”8月8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接到了一家热力公司的致谢电话,一起长达6年的欠费案件就此执结。

被执行人刘某于2019年9月,入住其现在所住的小区,该小区为集中供暖,直至今年,刘某连续拖欠了6年采暖费。供暖热力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后,将刘某诉至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刘某应给付热力公司2019年—2025年共6年采暖费共计1.14万元。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洪深介绍,判决生效后,刘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热力公司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虽有存款但并不足额,经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刘某拒绝配合且关机失联。

“我们执行法官只好采取入户走访调查。”洪深说,在刘某家中,刘某称其还有多笔外债等待偿还,无力支付采暖费,只能分期每月还款500元。

热力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揭穿了刘某谎言:“你有工作单位,每月都有固定收入,完全有能力足额履行。”热力公司表示拒绝分期还款方案,要求对刘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双方发生争吵。

执行法官见状,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制作并向刘某现场送达了《预告书》。

刘某在阅读完《预告书》的不利法律后果后,态度迅速转变,称个人财务暂时陷入困境,但正在积极争取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现该笔贷款处在最后的考察期,个人征信若此时出现问题,贷款也会前功尽弃。刘某承诺银行贷款批下后会第一时间支付欠缴的所有采暖费,后经热力公司同意,执行法官决定暂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几天后,刘某将1.14万元全额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被“限高”纳入“失信”后,将对个人产生多方面影响

“这是我们法院发出的首份《预告书》。”洪深介绍,针对该院受理的此类合同纠纷案件,下发《预告书》,目的是以此警示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那么,被“限高”后将会受到哪些影响?

洪深介绍,限制高消费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旨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纳入“失信名单”会有哪些影响?

洪深说,失信被执行人,是人民法院将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提醒所有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会“失信”,列入“失信”必“限高”。为避免日常的工作生活受到限制和惩戒,请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记者饶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