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发出了江苏首张“个人破产”信用修复证明书,证明书发给了一位农贸市场摊主卫云培。他是如何从“个人破产”到清偿债务并最终修复信用的?他叫卫云培,3月20日,老卫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一张信用修复证明书,证明书上明确写着债务人已按计划清偿完债务。这也意味着老卫恢复了个人信用和社会活力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破产清算申请公告称,一对月收入1.2万元的退休夫妻,申报了超过1.2亿元的债务,引发关注。对此,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江丞华表示,不少人对个人破产制度存在一些误解,认为其是帮助债务人合法逃避债务,对债权人不公平。事实上,个人破产清算早有案例,个人破产制度本身也是对债权
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公开一起合同纠纷案例。王某赊购了5000元蔬菜,被蔬菜店追要时称是徐某所购,自己代为“帮忙”。随后徐某手写欠条至蔬菜店,但蔬菜店坚持认为王某应承担付款责任,故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单方出具欠条不构成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判决王某向某蔬菜店支付货款5000余元及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