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和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及时帮我们挽回了财产损失。”近日,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畲江法庭联合综治中心高效调解两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两名原告是梅县区梅南镇的村民,被告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慎将原告甲的鱼塘、原告乙的水田毁坏,双方因财产损害赔偿金额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法官在查阅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