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驾驶货车超载,被富县交警扣1分罚款100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1 02:31:00    

2025年05月7日18时26分许,王某驾驶陕DE***3号重型栏板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延安市富县城区街道处,因驾驶货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被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验,王某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王某处驾驶证扣1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