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全市范围内严查!多人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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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4 08:51:00
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包头交警全方位、无死角
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下面曝光近期查获的驾驶人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蒙B968KV

姓名:曹*华
查获时间:5月16日22时09分
酒精呼气值:28mg/100ml
查获地点:昆区辖区

蒙B880H1

姓名:张*
查获时间:5月16日23时30分
酒精呼气值:37mg/100ml
查获地点:昆区辖区

蒙B1133X

姓名:马*
查获时间:5月16日21时31分
酒精呼气值:74mg/100ml
查获地点:东河辖区

蒙B771QH

姓名:白*
查获时间:5月16日21时42分
酒精呼气值:29mg/100ml
查获地点:东河辖区

蒙BUJ369

姓名:吕*
查获时间:5月16日22时30分
酒精呼气值:71mg/100ml
查获地点:东河辖区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万险
酒后开车只会让你离危险更近一步
再次提示广大驾驶人
切勿酒后驾车上路
来源:包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