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州:“人民法庭+综治中心”,跑出多元解纷“加速度”

    “感谢法院和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及时帮我们挽回了财产损失。”近日,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畲江法庭联合综治中心高效调解两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两名原告是梅县区梅南镇的村民,被告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慎将原告甲的鱼塘、原告乙的水田毁坏,双方因财产损害赔偿金额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法官在查阅案件材料

  • 未成年子女的钱,父母能随意处置吗?

    原标题:未成年子女的钱,父母能随意处置吗?(新闻看法)孩子的钱,父母能随意处置吗?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父亲将未成年子女的83.8万元作为首付款购买房屋,但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登记在子女名下,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父亲向子女返还财产。赵某与丁某离婚,儿子丁小某随丁某共同生活。双方离婚协议约定赵